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2022-10-13 16:52:35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江伟 |          浏览量:4579

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各位城乡居民: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未达到规定参保率,可将缴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三、参保缴费人员

除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外,其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均为缴费人。

四、参保缴费方式

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芷江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中国银行、芷江村镇银行网点缴费,或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湘税社保小程序)、银行投放在社区(村组)的智能POS机、网上银行等信息化便捷渠道缴费。新参保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村(社区)登记,登记后由村(社区)向所在乡镇报告,乡镇医保工作负责人与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个工作日后再按居民缴费渠道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请向所在地村(社区)干部反映,并由村(社区)干部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解决。

五、特殊人群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以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重点优抚对象和抗战老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优抚资金全额资助其参保;享受全额补差的城乡低保对象(原一类城乡低保对象)由县民政局以医疗救助资金和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其参保,其他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由县民政局以医疗救助资金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其参保;监测对象由县乡村振兴局以医疗救助资金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其参保;禁捕退捕渔民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以财政资金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其参保;资助方式采取先缴后补。上述身份重叠的人员以资助标准高的一方身份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咨询电话:

县税务局:12366、0745-6837807(正常工作时间)

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 0745-6851767(正常工作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芷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责编:江伟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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